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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管理篇

  

第一章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

第一节 省公路局(略)

第二节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略)

第三节 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略)

第四节 四川省路桥(集团)总公司(略)

第五节 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略)

第六节 省交通厅公路质量监督站(略)

第七节 省交通厅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部(略)

第八节 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结算中心(略)

第九节 高速公路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略)

第十节 高速公路公司

十二、攀西路公司(隶属关系、主要领导人、职能、人员、内部机构、驻地、成立撤销年月,有年至 2005 年历年收费情况等)

第十一节 临时机构(略)

第二章 市地州公路管理机构

第一节 公路养护管理总段

第二节 公路局

第三节 公路管理局

第四节 公路管理处

第五节 各市地州公路测设机构

一、凉山州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事务所

该测设机构成立于 1982 年 8 月, 2001 年 5 月更名为凉山州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事务所,隶属于凉山州公路管理局领导。

该事务所为丙级资质的测绘单位,主要承担丙级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及系统内丁级建筑工程设计任务。共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36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 6 人,中级职称人数 23 人,初级职称人数 7 人。目前,该事务所所配置的测绘技术装备有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2 台,水准仪 8 台,经纬仪、平板仪等各类相关仪器配备齐全,均属州内领先水平。配置计算机 17 台,并安装了先进的道路、桥梁设计软件,图纸的绘制已完全实现电脑自动化办公。

自 1988 年以来,该事务所共完成大型测绘项目 11 项,其中,国道 108 线 K2851 — K2876 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国道 108 线 K2819 — K2821 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省道乌金路甘洛至白沙河四级公路改建工程、省道乌金路美姑至庆恒三级公路改建工程的测设工作,被评为优良工程。其余项目均为合格,在凉山州公路建设市场内受到广泛好评。

二、凉山州交通局勘察设计队

该队有从事公路、桥梁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工程监理等工程技术人员 20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 6 人,工程师 10 人,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 9 人。外业勘测设备有 GPS ( ZH100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全站仪、经纬仪、测距仪、打印机、晒图机等先进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装备、各类测绘、测设专用设备。应用 CAD 技术,使设计资料质量高、效率高、计算机出图率达 100% 。设计队隶属凉山州交通局领导。

该队先后完成了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及县乡公路、桥梁测量设计任务,现已发展为覆盖全省,逐步向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拓展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

其服务项目有: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管道测量、桥梁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公路行业)。

第六节 各市地州路桥公司

(以上节目的目的和具体内容,请各市地州提出意见)

第三章 路政管理

第一节 地方公路路政管理

一、路政执法依据

1997 年之前的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和《凉山州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

1997 年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二、内涵

三、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

1986 年至 1990 年,路政管理工作由原凉山州公路养护总段路安科管理,下属 13 个养路段设技安部门,由路安员行使路政管理职权。

1990 年 4 月,凉山养路总段成立路政大队, 13 个分段建立路政分队,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县市养护队成立公路路政管理所,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1993 年 4 月,公路体制下放,原凉山养路总段改为凉山州公路管理处,内设“凉山州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原 13 个路政分队更名为路政中队。 1998 年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要求,在省交通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路政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凉山州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隶属凉山州交通局领导,其办事机构挂靠在凉山州公路管理局。各县市 原路政中队和路政管理所合并,成立各县市交通局路政管理中队,隶属各县市交通局领导,其办事机构挂靠在各县市养路段。

四、公路用地与确权

2003 年以前,凉山州未开展此项工作。 2003 年 12 月 19 日,凉山州公路用地确权工作会在西昌召开,专门成立以州政府副州长罗凉清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到 2005 年,全州 374 公里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已在冕宁、德昌、宁南、金阳、盐源等五县同时开展。在州公路用地确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协作特别是国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到 2004 年 10 月底已完成上述五县 312 公里的确权登记工作, 2005 年 6 月, 108 国道冕宁至泸沽段的用地确权工作已经展开。

五、公路三乱与整治

凉山州交通局路政管理大队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4 ] 41 号文件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州交通局、州监察局、州纠风办的指导下,州路政大队直接领导,各县市路政中队,加大上路巡查力度。对全州道路“三乱”进行惩处,坚决打击车匪路霸。 1999 年冬,拆除冕宁县公安局彝海派出所在国道 108 线拖乌山设立的冬管站,收缴冬管费的站卡; 2000 年惩处了德昌某乡一医生在乡道上设卡收费一案;多次在路上制止老乡因洪水冲断道路自行修通后收取过路费的现象。特别是国家七部委联合,在全国开展治理超载超限工作后,州路政大队密切关注“三乱”现象的苗头,配合州纠风办、州局治理公路“三乱”小组多次上路明查暗访,确保全州国、省、县道基本无“三乱”。

五、公路三乱与整治

六、公路双超与整治

过去,由于运价低、治理难度大及其他历史原因,全国各地超限超载现象都十分突出,凉山州也不例外,各种型号的货车实际载重普遍是核定载重的 3 - 5 倍,有的车甚至高达十几倍。 1999 年,凉山州路政机构在全省率先进行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购置轴载检测仪,对所有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车辆进行科学检测,对超限较轻的,收取路产补偿费后放行,对严重超限的,在收费 同时要求卸载。 2003 年,全州 7 个检测点共检测货车 126549 辆,其中超限车 110711 辆,占总数的 87.5% ,超载不超限的 10034 辆,占总数的 7.9% ,不超载的 5804 辆,占总数的 4.6% 。

2004 年 6 月 11 日,四川省召开治超工作会议,开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6 月 15 日,凉山州交通局召开由公路、路政、稽征、运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治超”会议,对全州治超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6 月 18 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凉山交通部门分别在冕宁、西昌、普格、德昌、会理、会东的国、省干线公路上设 6 个检查点,并在 6 月 17 日对“治超”检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为保证急需物资的运输,全州组织落实了 300 辆应急运力储备。

6 月 20 日上午 9 时正,凉山州全面开始治超工作, 6 个治超检查点同时进行治超检查。从 6 月 20 日到 12 月,凉山州共投入执法人员 36000 人次,投入执法车辆 2252 台次,累计检查车辆 223745 辆,查处超限车辆 1438 辆,对 760 辆超限车实施了卸载,卸货 3208.27 吨。超限车辆下降到 0.8% ,治超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附:(一)各市地州路政人员统计表( 1991-2005 )

(二)各市地州路政经费支出统计表( 1991-2005 )

(三)各市地州路政补偿赔偿费统计表( 1991-2005 )

第二节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一、机构设置及沿

二、人员配置及装备

三、路政执法的依据

四、路政执法程序

五、路政执法的特点

第三节 案件查处

一、典型案例

二、案件查处统计表( 1991-2005 )

第四章 公路收费路桥管理

凉山州收费公路建设起步较早,始于八十年代末,至 2005 年,共有 18 个收费站。

在 2003 年 8 月 1 日之前,凉山州的收费公路存在几种管理模式:凉山州交通局自建自管的河西收费路,凉山州公路局自建自管的德昌收费路,西昌市自建自管的机场路,其他各收费路均由所属地交通局管理。 2003 年,凉山州人民政府发布第 13 号令,规范凉山州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凉山州交通局为州内收费还贷公路的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从 2003 年 8 月 1 日起,由州公路局承担收费还贷公路项目的负债和还贷付息;参与收费还贷公路的建设;编制上报并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收费还贷公路项目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收费还贷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负责收费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收费还贷公路按照“坚持标准、合理规划、分级负债、统收统支、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经费核算,统一还贷付息,确保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健康发展。

凉山州境内收费路主要情况如下:

西木路马道至河西段收费路:该路是凉山州建成的第一条收费路。该路于 1988 年 4 月动工新建, 1991 年竣工通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该路全长 15.4 公里,新建 27.4 米的安宁河大桥一座,该桥下部构造为冲孔灌注桩,桩基最深达 36 米,为全省第二。全路总投资 1452 万元,省交通厅投资 1060 万元,州交通局筹资及贷款 392 万元。业主为凉山州交通局,施工单位为凉山总段桥梁工程队。经凉山州交通局组织验收主为优良工程,安宁河大桥获省交通厅桥梁建设二等奖。该路建成后,盐木两县运往西昌南站的货物运距缩短了 23.6 公里。

108 国道德昌收费路:该路是凉山州公路管理处自建自管的第一条收费路,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为 108 线 K2833 - K2853 (德昌境内) 20 公里改建工程,于 1995 年 3 月动工,总投资 1345 万元,由贷款和自筹资本金解决。设计单位为凉山公路管理处勘测设计队,施工单位有:凉山州桥梁工程队、德昌养路段、德昌县养护队、德昌县道桥公司,监理单位为凉山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工程历时 8 个月。全线完成路基土石方 140072m 3 ,修建桥梁 75.50m/2 座,涵洞 424.5m/34 道,铺筑路面 209459m 2 。经州交通局和质监站组织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改建后该路段达到平微二级路标准,路面为沥青贯入式,宽度为 12m ,同步建成了标美路,实现田路分家。 1998 年 10 月,德昌收费路二期工程开工,分两段实施,即 K2813 - K2833 (黄联-黄水), K2853 - K2878 (马尿河-蒲坝),全长 45 公里,总投资 5265 万元,由贷款和自筹资本金解决。设计单位为凉山公路管理局勘测设计队,施工单位为凉山州建筑公司、德昌县路桥公司、凉山公路管理局桥工队、凉山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等 17 家单位,监理单位为凉山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工程历时两年多,全线共完成路基土石方 373524m 3 ,修建桥梁 48m/3 座,涵洞 1704.5m/142 道,铺筑路面 40000m 2 。经州交通局和质监站组织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改建后,该路段达到平微二级公路标准,路面为机拌机铺沥青混凝土,宽度为 12m ,并同步建成标美路,实现田路分家,成为凉山州收费路建设的形象工程。川交公路[ 2000 ] 133 号文批准正式收费。

108 国道西昌机场路: 108 国道西昌机场路 K2766 — K2781 全长 15 公里,于 1996 年 3 月动工改建,同年 12 月 31 日竣工,总投资 5260 万元。该路业主单位为西昌市政府。建设资金为省无偿投资 560 万元,其余资金为集资和贷款。建设单位有西昌养路段、西昌市养路队、西昌市市政工程公司、西昌铁路分局喜恭达工程公司,该路是凉山州建成的第一条一级路。川交公路[ 2000 ] 210 号文批准正式收费。

宁华路会理段收费路:全长 20 公里( K120 — K140 ), 1992 年动工改造。总投资 1934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455 万元。业主单位为会理县交通局,监理单位为凉山州公路质量监督分站。改造后建成标美路,达到二级标准。川交公路[ 1997 ] 115 号文批准正式收费。

宁华路会东段收费路:全长 40 公里( K80 — K120 ), 1995 年动工, 1996 年 6 月竣工。总投资 3617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1876 万元。业主单位为会东县交通局,总投资 2380 万元。川交公路[ 2001 ] 94 号文批准正式收费。

西巧路普格段收费路:全长 43 公里( K31 — K74 ), 1993 年动工兴建, 1995 年竣工。该路的业主单位为普格县交通局,设计单位为凉山州公路管理处勘测设计队。总投资 668 万元,经凉山州交通局组织验收,评为合格工程。改建后该路段为沥青表处路面,路基宽 7.5 米,达到山岭重丘三级路标准。

合木路盐源收费路:合盐路小盐段(小高山 ---- 盐源)全长 31 公里( K822 — K853 ),业主单位为盐源县交通局。该路总投资 673 万元,其中无偿部分 273 ,其余 400 万元为贷款解决。该路 1996 年 1 月 1 日批准收费, 1997 年 3 月 1 日,经川交路[ 1997 ] 155 号文批准,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此外,在通县油路中由于资金短缺而贷款修路,完工后收费还贷的路段有:

108 国道菩萨岗至马尿河 50.8 公里二级路(总投资 12947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4530 万元),马尿河至泸沽 27 公里二级路,蒲坝至甸沙关 22.34 公里二级路,甸沙关至会理 64 公里二级路(总投资 10598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4700 万元),会理至攀枝花交界处 45 公里二级路;省道 307 线昭觉至西昌河西、磨盘山至小高山、盐源至泸沽湖 289 公里二级路(此三处收费路总投资 32067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20100 万元);省道 212 线西昌至普格、天久至葫芦口 116.6 公里二级路,普格至宁南天久 29.4 公里二级路(此三处总投资 13500 万元,其中无偿投资 4900 万元)。

第一节 收费路桥

一、起因

凉山州由于经济欠发达,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修路,为促使经济发展,造福一方,故实行贷款修路。

二、审批

经四川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同意,根据川交公路[ 2004 ] 188 号文,批准凉山州的收费路从 2004 年 8 月起,实施“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收费年限为 25 年,即从 2004 年 8 月 25 日至 2029 年 8 月 24 日止。收费期内,贷款偿还完的项目即停止收费。

三、收费标准与条件

凉山州收费路严格按照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实的标准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 108 国道项目(一级公路 15 公里、二级公路 179.8 公里)               单位:  元 / 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拖乌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马尿河收费站

3.00

6.00

12.00

18.00

24.00

机场路收费站

3.00

6.00

12.00

18.00

24.00

德昌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永郎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会理收费站

10.00

20.00

40.00

60.00

80.00

(二)省道 307 线昭觉至盐源泸沽湖(二级路 360 公里)               单位:  元 / 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四开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川兴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河西收费站

10.00

20.00

40.00

60.00

80.00

卫城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梅雨收费站

10.00

20.00

40.00

60.00

80.00

(三)省道 310 线宁华路会东至会理(二级路 60 公里)                  单位:  元 / 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新云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南阁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四)省道 212 线西昌至普格天久至葫芦口(二级路 116.6 公里)              单位:  元 / 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五道箐收费站

6.00

12.00

24.00

36.00

48.00

天久收费站

3.00

6.00

12.00

18.00

24.00

葫芦口收费站

3.00

6.00

12.00

18.00

24.00

(五)省道 213 线会理至通安(二级路 50 公里)

               单位:  元 / 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弹冠驿收费站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第二节 四川最早的收费路桥(略)

第三节 收费站点的设置与整顿

一、收费站设置

凉山州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设置收费站,收费里程控制在 923 公里以内,收费人员 415 人,在全州设置了 18 个收费站,分别是: 108 国道的会理收费站( 2955K )、拖乌收费站( 2656K )、马尿河收费站( 2695K )、德昌收费站( 2833K )、永郎收费站( 2883K )、凤营收费站、机场路收费站( 2775K );省道 310 线(宁华路)的新云收费站( 83K )、南阁收费站( 139K );省道 307 线的四开收费站( 526K )、川兴收费站( 598K )、河西收费站( 627K )、卫城收费站( 735K )、梅雨收费站( 767K );省道 212 线(西巧路)的五道箐收费站( 15K )、天久收费站( 119K )、葫芦口收费站( 152K );省道 213 线(甸皎路)的弹冠驿收费站( 75K )。

二、收费站点整顿

2003 年 11 月 20 日根据川交公路[ 2003 ] 168 号文《关于四川省清理整顿收费公路归并项目撤除站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凉山州撤除了会东至发箐公路收费站和普格收费站。

附:收费站点统计表( 1991-2005 )

第四节 收费路桥管理

一、人员管理

收费员总数控制在 415 人以内。按凉山州政府 13 号令,站长由州公路局聘任后报州交通局备案。收费人员不低于 70% 在公路管理部门现有职工中按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条件进行选调,选调人员由州公路局确定,其余人员由州公路局牵头会同州交通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收费人员在经过省州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取得《收费人员培训合格证》后,由州公路局予以录用。收费人员实行聘用制,每年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给予办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接受监督。收费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聘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考核情况,决定继续聘用或解聘,被解聘人员收费管理部门不给予任何补助经费。

二、票据管理

收费票据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章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每年州公路局根据全年票据使用情况,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州交通局、州财政局审核,由州交通局向省交通厅公路局领取后按计划发放。同时应在凉山州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州公路局和各收费站要设置票据管理员,具体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销号等管理工作,制定票据的防盗、防水、防火防蛀等措施,并建立健全“票据账”,领发时必须开具《票据领用单》,坚持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票、账表三符合。

收费站根据票据账编制《票据核销表》,报州公路局核销;州公路局根据收费站上报的《缴款、销号表》和《票据核销表》,按项目每月编制《票据核销月报表》,并于次月五日前报送州公路局,经州交通局审核后,报省交通厅公路局进行核销。

严格定额票据损溢核销审批制,因印刷和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或溢出的票据,由收费站在发现或发生的三日内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或专项书面报告同《车辆通行费定额损溢表》报州交通局和州财政局审核后,由州交通局、州财政局联合报送省交通厅、省财政厅核销。

三、监控设施

到 2005 年,凉山州只有德昌收费站配有监控设施。

四、通行费管理

  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财政性资金,必须按《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纳入凉山州财政专户,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用于还本付息的支出,收费站人员经费、收费路的日常养护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专项支出年度计划由州交通部门按项目编制预算,经州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交通厅、财政厅核批。年度支出计划由州财政部门按省交通厅、财政厅批复拨付,严禁超支挪用。

第五节 收费路桥收费权转让(略)

第六节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

一、收费站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收费标准及年限

三、收费方式及监控设施

四、收费性质及管理

第五章 管理基础建设

第一节 交通调查

凉山州有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 1 个,即省道 107 线成攀路西宁观测站。有间隙式交通量观测站 124 个,其中国道 8 个,省道 59 个,县道 57 个。乡道则在每年的 9 月 20 日调查一次。

第二节 公路普查

2002 年,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对全州公路进行普查。凉山州由公路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从各段、队抽调人员组成 6 个普查小组,分别对全州国、省、县道进行普查,乡道及专用路则由各县(市)交通局负责普查。

第三节 危病桥普查

第四节 数据库

第五节 路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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