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客货车: 7 座(含 7 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 2 吨(含 2 吨)以下小货车。
二类客货车: 8 座至 19 座客车, 2 吨以上至 5 吨(含 5 吨)货车。
三类客货车: 20 座至 39 座客车, 5 吨以上至 10 吨(含 10 吨)货车, 20英尺集装箱车。
四类客货车: 40 座(含40 座)以上客车, 10 吨以上至 15 吨(含 15 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五类货车: 15 吨以上货车。
2、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3、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按分类划分的第二类车型标准收费。
4、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
5 、 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按《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重量在20吨(含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成组(捆)大型货物,其通行费按:车辆类别通行费+(超过20吨的实际吨位数乘一类车收费标准)=总收费额收取。
6 、装运2只20英尺或40英尺标准集装箱的运输车辆,其车辆分别上靠一个类别收费。
7、卧铺车与普通客车座位数对应划分类别。
8 、拖拉机按核定吨位计量分类收费。
9、以上车型计算不分空、重车,以行驶证核定吨(座)位为准。